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文件
沪合促〔2020〕5号
关于确定新一轮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区合同信用促进会、各评估机构:
根据《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章程》和《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与认定办法》、《关于信用评估机构参加企业信用评估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相关评估机构申报、市合同信用促进会秘书处认真审核、综合考察,确定下列评估机构为2020年至2021年度开展本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各区促进会可从下列评估机构中确定本辖区开展企业合同信用评估的评估机构,各评估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与约定单位开展企业合同信用评估工作。
附: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2020年—2021年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机构名单
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
2010年3月1日
主题词:确定 评估机构名单 通知
抄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秘书处 2020年3月1日印
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
2020—2021年度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机构名单
1、上海立信天友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上海华嘉诚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3、上海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4、上海欣熙尔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5、大华国信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6、上海立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上海迦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