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初,我会员单位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来的函,内容是:徐某以壹信拍卖有限公司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壹信”商标为由,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撤销“壹信”商标。商标局要求壹信公司在2个月内提交近三年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供的,该商标将被撤销注册。
接到函后,壹信拍卖公司根据信封上的电话与国家商标局始终联系不上,而他们公司的“壹信”注册商标一直在正常使用中,不知此事是否真假。带着这些疑问,壹信公司找到了我们区促进会咨询如何处理此事。会员有困难找我们,我们理应为会员做好服务工作。为此,我们马上积极协调联系了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科,请他们给予解答。经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商标科调查确认此函属实,《商标法》49条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撤销该商标。
据此,我们建议壹信拍卖公司,为保护好自己的注册商标,要将平时使用的注册商标资料如拍品名录,图片等资料收集保留好,在商标局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应对答辨,壹信公司当即表示回去即着手准备。5月20日我们走访了壹信拍卖有限公司,了解此事的后续情况。现他们已经委托代理公司进行了答辨,并提交了近三年来使用“壹信”商标的相关材料,等待商标局3 个月后的答复。对此,壹信拍卖公司对我会及时迅速提供的协调帮助,从而避免了该注册商标被撤销一事予以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