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是上海市第八次集中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评估。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关于继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二季度在全市启动2014-2015年度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评估。
为确保评审认定工作的有序进行,本会下发了关于2014-2015年度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等级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沪合促〔2016〕9号),要求评估工作集中在上半年完成,征询意见、网上公示、等级认定、守重认定、公布与授证等工作于2016年9月底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受理培训及实施评估阶段: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结束;2、意见征询与公示阶段:至2016年7月15日结束;3、等级认定阶段:至2016年7月31日结束;4、“守重”审核认定阶段:至2016年9月15日结束;5、公布结果与授证阶段:至2016年9月30日结束。
对于错过前款时间安排而申请参加合同信用等级和“守合同重信用(守重)”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日常认定程序进行评估、认定与发证。发证时间统一为12月底。
本次合同信用评估与等级认定工作应严格按照《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与等级认定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价和认定标准采用指定的评估软件和数学模型(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系统3.2版)。
参评企业贯彻自愿的原则,对确有需要的的参评企业,按照申报企业的意愿进行受理,评估及认定。对于认定为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颁发“合同信用等级认定证书”一套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一套。合同信用等级由各促进会认定,“守重”企业由市促进会认定。两套证书统一由市促进会颁发。
作为第三方参加本次合同信用评估的评估公司有9家,分别是,上海立信天友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华嘉诚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欣熙尔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大华国信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正名资信评估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新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各区县促进会应在上述名单范围内选择评估公司委托评估。
本次合同信用评估费收费标准,参照同类服务市场价格水平商定,分型收取。两套证书的制作费统一为500元。
各区县合同促进会、各评估公司、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学习理解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评估认定和“守合同重信用”评审认定工作的相关文件,遵守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严守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申报、评估、审核、认定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个环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