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合促〔2011〕9号
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
关于创办会刊的决议
2011年5月24日,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长安路1001号1号楼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张大镇同志主持,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到35人,实到26人,达到法定人数。理事会听取了市促进会秘书处关于创办会刊的工作报告,审议了相关文件和议案,经讨论,决议如下:
一、继续抓紧筹办,落实有关经费等问题,争取在2011年第三季度,出版由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和各区县合同信用促进会共同创办的本会会刊《上海合同信用》;
二、会刊性质为内部连续性刊物,初期定位为季刊,条件成熟时,发展为双月刊或月刊;
三、编委会设置为:
(1)主任委员:张文蔚
(2)副主任委员:张大镇 王 越 沈嘉弟 杨伟暾
(3)编委会成员:唐喜亭 周月根 杨湛华 杨新颖 潘家宜 张建中
朱培仁 郭咏伟 徐茂松 顾炳炎 徐国琴 顾茂青
朱月芳 陆秀红 周幼林 程子杨 邬士珉 樊为中
四、编辑部成员由编委会讨论决定或选聘;
五、办刊费用通过市促进会出一点、区县促进会出一点、会员单位赞助一点等方式筹措。
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合同 促进会 会刊 决议
主送:各会员单位
抄送:市工商局合同处
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秘书处 2011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