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经上海市青浦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审核,决定对已完成合同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以上的2户企业,通过《上海市青浦区合同信用促进会网》向社会征询意见。 公示期: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止。如公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或者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可采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的问题要求具体、清楚、实事求是。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湖路816号4楼 联系电话:15301793218 联系人:潘秘书 邮政编码:201700
上海市青浦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 二O二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