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经上海市松江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审核,决定对已完成合同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以上(含A级)的2户企业,通过上海合同信用网向社会征询意见,作为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推荐企业。公示期: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8日止。如认为公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违反诚实信用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的,可采取书面形式向我促进会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具体、清楚、实事求是。 联系地址:松江区松汇中路1060号 联系电话:57718521 联系人:耿丽娜 邮编:201600
上海市松江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 二O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