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宝山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章程》规定,经上海市宝山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审核,决定对已完成合同信用评价,拟定合同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的1户企业,通过上海合同信用网向社会征询意见,作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推荐企业。公示期: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止。如认为公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或者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可采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具体、清楚、实事求是。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101号2楼 联系电话:56842889 联系人:顾孝林附:拟定合同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