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评估认定和“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认定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本会自3月1日起启动上海市合同信用等级评估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全国性企业在本市的分支机构;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企业在本市的分支机构;
(二)企业注册开业已满两个会计年度;
(三)具有杨浦区合同信用促进会会员资格;
(四)申报期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评价内容
(一)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包括: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合同管理各级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资质情况;合同条款的规范和格式合同的应用水平;合同签约率等。
(二)企业合同履约能力。包括:企业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企业现金流动负债比;企业总资产报酬率;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
(三)企业合同履行状况。包括:企业合同履约率;企业合同变更率;企业合同履约变动指数;企业合同履约客户满意度;企业之间逾期账款比率;企业逾期贷款比率。
(四)企业社会信誉: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质量认证、高新技术企业等。
(五)认定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时间节点
1、本次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评估认定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认定的年度为2021—2022年度。
2、为确保评估认定和评审认定工作有序进行,原会员企业的评估认定工作原则上在上半年完成征询意见、网上公示、等级认定、“守合同重信用”评审认定,授证工作于8月底完成。
(1)受理培训及实施评估阶段:2023年3月1日至5月30日。
(2)意见征询与公示阶段:至2023年6月30日结束。
(3)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与公示阶段:2023年7月15日结束。
(4)“守合同重信用”审核认定阶段:2023年7月30日结束。
(5)公布结果与授证阶段:2023年8月30日前结束。
3、因各种原因错过前款时间安排而申请参加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和“守合同重信用”认定的原会员企业按照日常认定程序进行评估、认定与发证,发证时间截止为2023年12月底。
4、新入会企业的合同信用评估认定与“守合同重信用”评审认定及授证工作应在条件具备时随时受理,在程序完成时及时发证,发证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底。
重要提醒:2021年公示为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今年公示到期。如不续报,原公示期满后证书自动失效,所以要记得申报哦。
咨询电话: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3701954465。
上海市杨浦区合同信用促进会
20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