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上海市金山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一、十四条之规定,经本会领导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办理会员单位2021年度会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会 员 单 位 |
会 长 单 位 |
副会长
单 位 |
常务理事单 位 |
理 事 单 位 |
会 员
单 位 |
年会费 |
3000元 |
2500元 |
2000元 |
1500元 |
800元 |
二、缴费方式(二种方式任选一种)
1、会员单位到金山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缴纳会费;
2、会员单位可直接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账至本会,到账后由本会出收据并邮寄,请会员单位转账后及时联系本会,以便核实后尽快邮寄收据(上海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三、会费交纳时间:2021年3月至9月底。
收款单位:上海市金山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 帐 号:31001939348056000502 开 户 行:建行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
四、金山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联系方式
地 址:金山区山阳镇亭卫公路1198号浦消培训二楼
邮 编:201508
联系人:陆秀红 电话:57966599、13661640905 传 真:57966599
请各会员单位接本通知后,及时办理缴纳会费事宜,谢谢配合!
特此通知。
金山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