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与等级认定办法》的规定,经上海市普陀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审核,决定对已完成合同信用评价,拟定合同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含A级)的1户企业,通过上海市合同信用网向社会征询意见,作为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推荐企业。
公示期: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25日止。如认为公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或者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可采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具体、清楚、实事求是。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598号1112室
联系电话:13917321122 联系人:陶老师
上海市普陀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附:拟定合同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