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崇明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章程》规定,经上海市崇明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审核,决定对已完成合同信用评价,拟定合同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的1户企业,通过上海合同信用网向社会征询意见,作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推荐企业。公示期: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21日止。如认为公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或者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可采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具体、清楚、实事求是。
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北门路279号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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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拟定合同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企业名单
上海泾景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