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会员企业:
为弘扬契约精神,表彰在企业信用建设工作中作出杰出努力和重要贡献的先进个人,近日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2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为规范有序做好上海市普陀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以下简称“本会”)评选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要求
推荐人选应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贯彻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任何违法违规及失信违约记录;在合同信用建设中努力探索、埋头苦干、善于创新、勇于奉献,并取得显著成绩,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企业合同信用管理相关工作满1年(特殊贡献者可放宽),所在企业在最近一次合同信用等级评估中取得AAA级成绩,个人具备扎实的合同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在推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诚信文化传播、“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推广、企业合同信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热心本会工作,主动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调动所在企业资源(如场地、人员等),全力支持本会工作,认真落实交办任务,在推动活动实施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推荐人选范围
1、本会会员企业中,专(兼)职从事合同信用管理、合同审核、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2、本会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
3、为推进企业合同信用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其他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单位人员。
三、推荐名额
本次拟推荐分配的名额为18名,其中推荐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表彰8名(最终表彰名单以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审核结果为准),上海市普陀区合同信用促进会表彰10名。
四、推荐方式、程序、时间
1、推荐方式。本次推荐采用“所在单位推荐 + 秘书处推荐” 相结合的方式。
2、初步推荐。各会员企业对照评选条件,确定拟推荐人选,填写《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并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单位(或部门)印章,于2025年11月20日之前将《推荐表》(PDF格式)提交至本会。
3、资格初审与名单汇总。秘书处将对收到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形成《拟推荐候选人名单》提交本会审议。
4、名单上报。本会审议通过后,由秘书处将最终推荐名单报送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
五、其他事项
请各会员企业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陶友好:13917321122
陈老师:13120874557
附件:《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请于2025年11月20日之前填写完毕《推荐表》,并加盖公章后将其转换为PDF格式,再将电子版发送至我会。
上海市普陀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
2025年11月6日
附件:
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先进工作者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