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促进会日前参加市现代服务业联合
静安区委书记钟晓咏日前调研市北高新
时事要闻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
静安促进会日前与区市场监管局党建指
上海建筑装饰集团完成外滩老市府大楼
由上海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负责修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以讲诚信
市委书记陈吉宁日前赴市北高新集团调
静安促进会日前召开二届四次理事会暨
沪静合促〔2024〕1号
沪静合促〔2023〕4号
关于调整本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
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评估认定和“
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自律
迁址公告
关于会员企业评估认定“上海市守合同
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合同

沪静合促〔2024〕1号

发布日期:2024-2-26 [字号: ]

上海市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文件
沪静合促〔2024〕1号
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
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评估认定和
“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2024年工作安排和《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与等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2022—2023年度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评估认定和“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认定工作,从2024年3月1日开始。现就做好此项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1、本次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评估认定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认定的年度为2022—2023年度。
    2、为确保评估认定和评审认定工作有序进行,原会员企业的评估工作原则上在上半年完成征询意见、网上公示、等级认定、“守合同重信用”评审认定、授证工作于9月底完成。
    (1)受理培训及实施评估阶段: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意见征询与公示阶段:至2024年6月30日底结束。
    (3)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阶段:2024年6月30日结束。
    (4)“守合同重信用”审核认定阶段:2024年8月30日结束。
    (5)公布结果与授证阶段:2024年9月30日前结束。
    (6)8、9月份,在市中心人民广场换乘中心集中公示“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3、因各种原因错过前款时间安排而申请参加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和“守合同重信用”认定的原会员企业按照日常认定程序进行评估、认定与发证,发证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底。
    4、新入会企业的合同信用评估认定与“守合同重信用”评审认定及授证工作应在条件具备时随时受理,在程序完成时及时发证,发证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底。
    二、评估与认定标准
    1、企业合同信用评估与企业合同等级认定工作严格按照《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与等级认定办法》执行。
    2、评价与认定标准采用指定的评估软件和数学模型(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系统3.1版)。
    3、经公示认定为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认定为“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由市合同信用促进会统一制作“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证书”和“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及“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铜牌。
    三、工作要求
    1、要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措施。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资质认定和“守合同重信用”评审认定公示工作,是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记录和重要工作,是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举措,相关评估公司、会员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认真学习理解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和“守合同重信用”评审认定公示工作相关文件,掌握好评估工作标准,合理安排,周密组织,确保各环节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组织好新一轮企业评估工作培训,通过培训实现评估工作互动,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培育企业合同信用管理人员日常维护的能力。
    2、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规则。要认真领会、贯彻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关于规范企业合同信用评估工作,促进企业合同信用建设规范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坚持标准,坚持程序,统一规范,不偏不倚,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强化标准观念、纪律观念、规矩观念、程序观念,严格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申报、评估、审核、认定、公示、授牌工作。要准确把握评估认定尺度。要严格认定质量,不随意提高认定等级。要严格收费行为,不准乱收费、多收费、搭车收费。
    3、要规范评估流程,明确各方职责。公平、规范是开展评估工作的生命,要严格按照市合同信用促进会新印发的《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与等级认定办法》、《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关于信用评估机构参加企业信用评估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评估工作。本区确定的合同信用评估机构为:
    (1)上海立信天友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上海迦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要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新一轮“守合同重信用”评估认定公示工作宣传,及时宣传本区“守合同重信用”工作的先进典型,优秀成果,增强企业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光荣感、责任感,积极扩大“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社会效应,叫响擦亮“守合同重信用”金字招牌。

 附件: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关于会员企业评估认定
"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上海市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
2024年2月26日
 

主题词:2024等级评估  认定  工作通知
抄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秘书处       2024年2月26日印发
附件:

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关于会员企业评估认定
“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1.会费标准:
    会员企业每年会费1000元整,当年新发展的企业会员,第一年会费为1500元整;理事单位每年会费5000元整;副会长单位每年会费8000元整;会长单位每年会费10000元整。
    会费支付方式:贷记凭证、支票、现金均可。
    收款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静安支行
    账    号:31001508300055744457
2.评估费标准
    评定2022-2023年度合同信用等级的企业,评估费1500元整,当年新发展会员,首次评估费为2000元整。该费用由评估公司收取。
3. 证书、牌匾制作费收取标准
    1)证书及牌匾:对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颁发合同信用等级证书一套(包含镜框式和封套式各一份);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一套(包含铜牌和封套式证书各一份);
    2)收费标准:每家企业收取工本费500元整。
    3)收款单位:上海天衣广告有限公司,帐号:上海银行彭浦支行31632400086734882。
     
    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 上海合同信用网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拷贝本站所有内容 违者必究  
  上海市合同信用网电话:64753202 技术支持电话:13601900222   Email:huerming@qq.com
由上海申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技术支持和后台保障 沪B2-200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