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文件
沪静合促〔2022〕2号
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
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评估认定和
“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2022年工作安排和《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与等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2020—2021年度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评估认定和“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认定工作,从2022年3月1日开始。现就做好此项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1、本次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评估认定和“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认定的年度为2020—2021年度。
2、为确保评估认定和评审认定工作有序进行,原会员企业的续评原则上在上半年完成;征询意见、网上公示、等级认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审认定、授证工作于9月底完成。
其中:
(1)受理培训及实施评估阶段: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鉴于当前疫情,此项工作采取微信群内通知、网上培训、个别联系和辅导方法进行。
(2)意见征询与公示阶段:至2022年7月15日底结束。
(3)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阶段:2022年7月30日结束。
(4)“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审核认定阶段:2022年8月30日结束。
(5)公布结果与授证阶段:2022年9月30日前结束。
3、因各种原因错过前款时间安排而申请参加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和“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的原会员企业,按照日常认定程序进行评估、认定与发证,发证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底。
4、新入会企业的合同信用评估认定与“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审认定及授证工作应在条件具备时随时受理,在程序完成时及时发证,发证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底。
二、评估与认定标准
1、企业合同信用评估与等级认定工作严格按照《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与等级认定办法》执行。
2、评价与认定标准采用指定的评估软件和数学模型(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系统3.1版)。
3、经公示认定为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认定为“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由市促进会统一颁发“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证书”和“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及“铜牌。
三、相关费用的收取仍按原标准执行,具体细则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措施。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资质认定和“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审认定公示工作,是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记录,是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摸清会员企业情况,合理安排,周密组织,确保各环节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申报、评估、审核、认定、公示、授牌工作。
3、要规范评估流程,明确各方职责。按照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印发的《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与等级认定办法》、《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关于信用评估机构参加企业信用评估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区确定的合同信用评估机构为:
(1)上海立信天友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上海迦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要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运用各种形式,及时宣传“守合同重信用”工作的先进典型,优秀成果,增强企业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叫响擦亮“守合同重信用”金字招牌。扩大企业开展诚信建设的成果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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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
2022年3月1日
主题词:2022等级评估 认定 工作通知
抄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秘书处 2022年3月1日印发
附件:
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关于会员企业评估认定
“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1.会费标准:
会员企业每年会费1000元整,当年新发展的企业会员,第一年会费为1500元整;理事单位每年会费5000元整;副会长单位每年会费8000元整;会长单位每年会费10000元整。
会费支付方式:贷记凭证、支票、现金均可。
收款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静安支行
账 号:31001508300055744457
2.评估费标准
评定2020-2021年两年度合同信用等级的企业,评估费1500元整,当年新发展会员,首次评估费为2000元整。该费用由评估公司收取。
3. 证书、牌匾制作费收取标准
1)证书及牌匾:对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颁发合同信用等级证书一套(包含镜框式和封套式各一份);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一套(包含铜牌和封套式证书各一份);
2)收费标准:每家企业收取工本费500元整。
3)收款单位:上海天衣广告有限公司,帐号:上海银行彭浦支行31632400086734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