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促进会及相关单位:
根据促进会《章程》和年初工作计划的安排,为了提高促进会和企业会员单位负责人及从事合同信用管理人员、评估人员的法律意识、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拟于今年六月起开展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管理的培训,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企业从事合同信用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培训范围和对象
1.合同信促进会的会员单位负责人及从事企业合同信用工作的管理人员;
2.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人员;
3.区县促进会的会长、秘书长和有关人员;
4.担任讲课的教师;
5.愿意从事企业合同信用工作的其他人员;
培训的重点对象是合同信用促进会会员单位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教材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理论》,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实务》, 《企业合同信用法律法规汇编》及相关知识,三本教材已列入上海紧缺人才系列培训教材。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统一教材、统一师资、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的原则。 培训以集中面授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总学时为: 120学时,集中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二天)。集中培训由各促进会组织,可以自行设立培训点也可委托工商学会承担,培训工作以方便和服务学员为宗旨,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进行。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的培训是专业培训,所有任课老师必须参加由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组织的师资培训,并取得由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发给的聘书方能任教。师资队伍由市促进会负责组建,六月份将组织一次师资培训。
四、培训课程安排
第一天,上午:
开学动员:0.5小时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实务:2小时
下午: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实务:3.5小时
第二天,上午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理论:2.5小时
下午
企业合同信用管理理论:2小时
总复习:1.5小时
第三天,上午或下午
考试(闭卷笔试)1.5小时
五、考试发证
按照考培分离原则,对参加培训的人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以考试(笔试)为主的方法,由上海市紧缺人才培训办公室组织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由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成人教育委员会印制、上海市紧缺人才办公室盖章的《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并报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备案。
六、组织管理
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岗位证书培训工作列入上海市紧缺人才培训工程, 培训工作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指导,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组织实施。
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负责培训、考试、发证等工作的组织安排、教材编撰(含教纲、考纲)及发放等,并安排师资培训,区县促进会负责本地区相关人员的培训,并负责推荐教师。
上海市紧缺人才培训办公室负责建立题库并组织相关的考试考务和发证工作。
七、培训收费
培训收费的参考标准为每位学员430元(含教材费、考试费、证书费等)。
费用计算:
教材费(三本)每人100元
考试费每人100元
证书费每人30元
培训费每人200元
考试费和证书费为必收项目,由上海市紧缺人才培训办公室收取。
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