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园区: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宝府〔2017〕51号)、《关于印发<宝山区金融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宝发改〔2017〕2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金融服务业发展实际,现就2018年区金融服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宝山区金融服务专项资金申报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关于印发<宝山区金融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宝发改〔2017〕288号)相关规定的企业或机构均可申报。
三、申报资料
1、宝山区金融服务专项资金申请表(不含企业上市挂牌)(见附件1);
2、宝山区拟上市挂牌(境内外IPO、新三板、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企业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申报企业或机构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份(盖章),另附电子版一份(1、请将电子版发送到bsq_jrb@163.com;2、相关材料下载请至bsq_ssb@163.com 密码:20110308)
四、申报流程
1、镇、园区收到申报通知后交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填报;
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机构按要求填报《申请表》并准备材料后由所在镇、园区初步核实并签字盖章确认;
3、企业或机构将《申请表》及其他附件材料递交区发改委(金融办、上市办)。
五、联系方式
受理科室:宝山区发改委(金融办、上市办)金融服务科
地址:密山路16号发改委417室 邮编:201999
联系人:孙云鹏 黄胄
联系电话:56640235
宝山区发改委(金融办、上市办)
2017年7月10日
附件1 宝山区金融服务专项资金申请表
(不含企业上市、挂牌)
申报单位: (盖公章)
所属镇、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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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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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对应项上打勾) |
□鼓励股权投资企业集聚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类企业集聚发展
□鼓励普惠金融,营造良好金融生态
□其他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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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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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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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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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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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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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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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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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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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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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单位)自我评价(主要简述项目(单位)概况、资金情况、成长性、业绩发展、服务特色、社会贡献等。可附页) |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相关材料及描述情况真实、完整,若存在隐瞒或虚假情况将无条件返还所获扶持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
所在镇、园区对申报项目(单位)评价 |
经审核,该单位申报情况及内容属实,同意推荐并承诺与区级匹配
注意:匹配根据《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宝府[2017]51号)
审核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本次申报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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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宝山区拟上市(挂牌)企业金融服务
专项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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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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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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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项资金项目 |
申请项目 |
金额(万元)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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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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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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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证监会申请受理通知书
或境(海)外证券交易所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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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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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境外上市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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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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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买壳等其他方式实现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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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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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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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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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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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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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企业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后续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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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扶持金额适用的条款及理由 |
(本企业已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上市/挂牌。股票代码:______)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企业承诺 |
1、上述所提供相关材料及描述情况真实、完整
2、企业“上市或挂牌”3年内不会因自身原因退市、摘牌(挂牌企业转板上市除外)
3、将定期主动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财务数据以便政府后续跟踪
4、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无条件返还所获扶持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
所在镇、园区对申报项目的意见 |
经审核,该单位申报情况及内容属实,同意推荐并承诺与区级匹配
注意:匹配根据《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宝府[2017]51号)
审核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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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挂牌扶持政策解读及申请材料清单
政策解读:我区挂牌企业(满足工商和税务注册地在宝山区范围内)可申请挂牌过程中的中介费用扶持,在“上海股交中心”股份转让系统E板挂牌的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新三板”和上海科创板挂牌的企业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挂牌扶持资金分2次申请,具体条件和步骤如下:
1、成功挂牌企业可在挂牌当年申请中介费扶持,“上海股交中心”新三板挂牌企业扶持100万元、科创板挂牌企业扶持100万元、E板挂牌企业扶持60万元。
2、企业挂牌后1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给予额外扶持,其中“上海股交中心”新三板挂牌企业扶持50万元、科创板挂牌企业扶持50万元、E板挂牌企业扶持40万元。
i、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年均增长20%,且上一年度税收总额不低于50万元;
ii、引入风投等战略投资者;
iii、通过定增等融资额达到2000万元。
3、扶持资金涉及区级财政部分由区、镇(园区)两级财政各按50%:50%比例承担。
申请材料清单:
(一) 金融办印发的宝山区拟上市(挂牌)企业金融服务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 加盖企业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三) 场外市场挂牌企业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或“新三板”同意企业挂牌的通知复印件(验原件)及包含股票简称和代码的《挂牌通知书》;
(四) 申请第二笔扶持的企业需提供自企业挂牌日起一年内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IPO企业需分阶段提供加盖公章的股改完成后工商变更登记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中介机构(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监会受理首发申请材料意见和证监会核准发行批复(验原件)。
申报扶持注意事项:
所有申报扶持材料由公司交由镇、园区等归口部门领导盖章签字后,递交区发改委(金融办、上市办)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