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会长、副会长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主持促进会日常工作;
二、全面管理秘书处,提出机构设置、调整或撤销的意见;
三、受会长委托执行促进会章程,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四、决定对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聘用,并对其进行合理分工,科学安排具体岗位和工作职责,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指定、安排优秀的企业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在秘书处学习和工作,提升企业信用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
五、组织和负责制定年度经营、发展、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计划,主持制订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
六、调研促进会的发展问题,决定本会的重大业务活动;
七、负责对各分会工作实绩、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优;
八、负责编辑简报并对其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九、负责网页建设工作并对其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十、组织会员开展参观、考察、学习、培训等各类有益的活动;
十一、负责对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十二、完成会长、副会长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三、本职责自二○○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