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上海市金山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之规定,经本会领导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办理会员单位2015年度会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会 员 单 位 |
会 长 单 位 |
副会长
单 位 |
常务理事单 位 |
理 事 单 位 |
会 员
单 位 |
年会费 |
3000元 |
25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二、缴费方式(二种方式任选一种)
1、会员单位到金山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缴纳会费;
2、会员单位可直接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账至本会,到账后由本会出收据并邮寄,请会员单位转账后及时联系本会,以便核实后尽快邮寄收据。
3、个别因特殊原因未缴纳2014年会费的会员单位可以在缴纳2015年会费时一并缴纳。

三、金山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联系方式
地址:金山区石化龙山路555号东1004室 邮 编:200540
联系人:陆秀红 电话:57922737 传 真:57922737
请各会员单位接本通知后,及时办理缴纳会费事宜,谢谢配合!
特此通知。
金山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