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配合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及国家工商总局2014—2015年度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倡导更多企业重视和树立诚信守约的信用形象,根据市工商局和市合同信用促进会的工作部署,两年一次集中开展本市企业合同信用等级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工作又将开始。现将此项工作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认定年度
本次企业合同信用等级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的年度为2014—2015年度。
二、申报条件
1. 参加本市申报认定的主体条件为:
本市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开业已满两个会计年度;具有本市促进会会员资格;申报期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2. 参加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方法。资格条件:
企业成立至今满七年;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且在企业和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级;2014--2015年度企业无违法违规等失信行为。
三、时间节点
有意向参加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会员即日起将申报回执传真或邮寄给本会,并在2016年3月20日前提交完成合同信用等级评估的相关材料。
其他参加本市评价活动的企业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评估工作。错过前款时间安排而申请参加本市合同信用等级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日常认定程序进行评估、认定与发证。
我们希望各会员单位继续积极参与申报2014—2015年度的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
本会于即日起集中受理会员的申请事项,如需电子版本资料也可与本会或相关的评估公司联系。
促进会地址:瞿溪路1072弄2号裙房(地铁4号线鲁班路站3号出口对面)。
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53021979(传真)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63509251(传真)
上海市黄浦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