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群众电话举报所提供的信息,工商奉贤分局检查人员发现在新奉公路发布有某产业城条幅广告及路牌广告,内容分别为某产业城以及某集团公司简介,经查明,上述广告的发布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且所谓的“某产业城”、及“某集团公司”实属子虚乌有。工商奉贤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停止发布该虚假广告、以等额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当前的市场竞争中,有的广告主明明是小作坊,却讲成是大集团公司;有的明明是国内投资企业,却讲成是中外合资;有的把其他企业的办公楼、大型设备介绍为自己的;还有的假冒别人的驰名商标,等等。这些虚假广告主要是利用消费者对大企业、名牌产品的信任弄虚作假,以推销自己的劣质产品和服务。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何时企业诚信都应放在首位,任何对商品质量、性能、用途、生产者和产地等作虚假、欺骗和误导的广告,必将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对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毫不留情地打击虚假广告行为,净化我区投资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