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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合同欺诈”,快向工商举报

发布日期:2006-3-1 [字号: ]

遭遇“合同欺诈”,快向工商举报
    为了打击经济领域中的合同欺诈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交易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上海市工商局的总体工作部署,工商奉贤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性的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同时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举报投诉热线:
    市场合同科:57100465            检 查 支 队:57412131
    南桥工商所:37100192            青村工商所:57474300
    庄行工商所:57401168            金汇工商所:57570186
    奉城工商所:57170066            柘林工商所:37504003
    四团工商所:57541168            海湾工商所:57505160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
二ΟΟ六年二月
 
 
    合同欺诈的几种表现形式:
    合同欺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1 、伪造合同。
    2 、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3 、虚构主体资格。
    4 、虚构货源或者合同标的物的。
    5 、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的。
    6 、定作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收定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预付款、材料款等费用,或者拒不支付加工费等。
    7 、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费用的。
    8 、其他利用合同欺诈对方当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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