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全面贯彻实施《
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之际,长宁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成功举办“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守合同重信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班,两期培训班学员来自全区合同信用促进会130多个会员企业的19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班开班典礼上邀请上海市促进会李通秘书长为培训班致词:守合同重信用工作体现企业诚信,企业诚信促进社会诚信,守合同重信用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
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长宁区促进会此次培训,为进一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和落实贯彻《
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实施,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有机结合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与企业发展工作,建设长宁社会诚信体系长效工作机制,提升长宁区城市形象,全面推进建设“诚信上海”。
培训围绕诚信、信用、征信三大诚信建设入手,《
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为主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的领导、专家和上海社会信用讲师团专家对学员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诚信创建活动的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诚信创建工作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领会,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和落实贯彻《
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实施,通过营造“知信用、守信用、重信用”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培育全社会诚实守信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