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坤副县长在崇明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
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各位会员代表、同志们:
崇明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自2003年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三年多的历程。几年来,促进会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工商崇明分局的具体指导下,为推进企业诚信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这标志着我县企业界合同信用建设又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此,我代表崇明 县人民政府对大会的圆满召开和新一届理事会的产生,表示热烈的祝贺。
诚实信用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企业的立业之基、发展之本。在市场经济中,诚实守信历来是经营者必须遵循的重要规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哪一个企业拥有诚信,哪一个企业就获得人心、获得市场、获得消费者的青睐,最终赢得企业的发展和壮大。相反,一旦企业缺失了诚信,视社会公德、商业道德、百姓利益而不顾,经营行为失信于民,伪劣产品四处横行,消费着权益肆意践踏,这样不仅使市场经济秩序受到严重破坏,企业的自身发展也必然陷入泥潭,最终必将被市场所唾弃,使企业走入自我毁灭的境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已成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部门作为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者,要从制度上保证对失信行为的监督管理,使失信者在社会上无立足之地,积极营造一种取信于民众、取信于社会的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广大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秩序的实践者和参与者,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诚信先行,对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百姓的事情积极去做,对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公众利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坚决抵制,争做社会主义诚信建设的先行者和带头人。
下面,我借这次会议机会,对新一届崇明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的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企业合同信用工作的责任感。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时,也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的转轨阶段,在这新的历史时期,一些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还不能从根本上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一些人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在经营管理上还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因此,社会上还存在着许多与社会发展不相协调的矛盾和问题,例如偷税漏税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欺骗误导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假售假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如果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必将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去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里就讲到了公平和诚信问题。所以我们现在所做的工作,不仅仅是规范几家企业的经营行为问题,也不仅仅是评定几家诚信企业的问题,而是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只有站在这样的高度和角度思考问题,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更有激情,才能进一步增强我们做好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要认真履行职能,把工作重心放在规范企业信用行为上。
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要积极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把工作重点从重等级平定向重规范经营行为的转变,把重形式向重内容的转变,把工夫下在对企业的教育、引导和规范上。要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引导企业以诚为本,不断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使企业认识到诚信在企业生存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培养经营者道德自律和诚实守信的经营作风,提升企业的信用能力,让更多的企业加入到诚心建设队伍中来。要真心实意地帮助企业建立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积极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诚信规则,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纠正,对在诚信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要大力宣扬,切实把企业诚信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加强工作协调,形成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合力。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经营者、消费者等各个方面,它不是靠某个单位或某个部门的努力就能解决问题,而是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因此,作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要认真组织协调,加强对市场、企业的调查研究,促进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指导服务。同时,要积极发挥工商、税务、技监、银行、行业协会等部门在诚信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大力支持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的工作,加强对经营行为的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
同志们,企业诚信建设任重而道远,合同信用促进会,作为企业自律组织,一定要担当起这一责任,要通过促进会的努力,来推动我县各界信用意识的提高,营造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为繁荣崇明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二00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