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于4月14-15日召开第四届七次会长专题会议,就创建先进单位、推荐先进个人、促进会之友认真组织会长学习讨论,结合本会工作实际,自查自评,按照考评要求逐条点评打分,并提出贯彻意见和开展创建活动的推进计划。
会议认为,多年来,我会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领导下,以服务会员为中心,以宣传推广“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为抓手,按《章程》规定正常开展各项活动,内部管理规范,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合力较强,认真完成业务主管部门、市促进会、社团局布置的各项工作,在稳定和发展会员队伍,组织开展全国和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和会员活动,积极做好“一网一刊一微”信息服务等工作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创建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先进单位奠定了基础。
本着高标准、严要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为提高我会管理水平,服务效能,结合我会工作实绩,会议同意积极创建2016-2017年度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先进单位。
会议责成秘书处严格按照先进个人和促进会之友评选标准及办法,拟定先进个人、促进会之友候选名单,提交四届八次会长会议讨论。
通过自查自评,使大家认识到了差距,了解了不足,会议后,将按照《评选标准及办法》拾遗补缺,全力做好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会议应到会长单位12家,实到会长单位12家。业务主管部门、副秘书长、秘书处相关人员共计15人参加了会议。会长奚妍主持会议。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议程,于4月15日下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