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促进会成功举办“职场AI革命”
时事要闻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
匠心筑诚 双星闪耀丨永业集团、中城
黄浦促进会三届五次理事会议圆满召开
花漾茶语 绽放她时光—黄浦促进会庆
黄浦促进会召开三届四次会长办公会
国歌响起,心潮澎湃—参观“国歌展示
抗震救灾 爱心同行-国货三枪筹集保
组织会员企业参观“人民的城市—上海
喜讯!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
历年被国家工商总局公示为全国“守合
关于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和“守合同
温 馨 提 示
开展2014—2015年度上海市企

25、什么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发布日期:2017-3-28 [字号: ]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备法定情形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债务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不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第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 上海合同信用网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拷贝本站所有内容 违者必究  
  上海市合同信用网电话:64753202 技术支持电话:13601900222   Email:huerming@qq.com
由上海申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技术支持和后台保障 沪B2-200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