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召开第一届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会员大会
暨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颁证大会
根据本会章程有关规定和《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现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静府办发〔2016〕4号文)关于原静安和闸北两区相同社会组织“撤二建一”,以换届形式成立上海市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的要求,本会于2016年12月23日召开会员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理事会工作报告、修改章程的报告、和财务情况报告,选举产生了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新一届理事会,确定了促进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主要业务范围,并于随后召开的新一届理事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人选。

出席本次大会的会员企业代表共145人(本会会员企业共168户),符合本会章程关于会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的规定要求。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孙剑波副局长和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李通出席会议,并分别代表业务主管机关和上级协会作重要讲话。
本次大会由原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会长、上海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铮主持。
大会首先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副科长王磊宣读国家工商总局〔2016〕118号文,公布静安区29家获得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名单并颁发国家工商总局公示证书。

大会听取并通过了原闸北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会长、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李生同志代表原静安和闸北两区促进会上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对今后工作的计划和部署;听取并通过了张建中和郭咏伟同志分别就修改本会章程及财务审计情况的报告。
大会在表决通过上海市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大会选举办法后,由金铮同志代表大会筹备组宣读新一届理事会候选推荐名单,并就新一届理事会由原静安和闸北两区促进会理事会成员合并组成,以利于促进会各项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有效延续,向大会作情况说明。随后,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新一届理事会36名组成单位名单。
随后,新一届理事会召开全体会议,选举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李生同志为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会长;上海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促进会副会长单位;经会长提名,理事会决定:聘任郭咏伟同志为促进会秘书长,张建中同志为促进会副秘书长。
宣布理事会选举结果后,新任会长李生同志向大会发表了热情洋溢的当选感言。
出席大会的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李通同志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最后,孙剑波副局长代表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局长室对静安区第一届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会员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对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29家企业和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理事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孙剑波副局长强调:历年来,“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推动了企业的诚信自律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对构建诚信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当前新形势下,希望新一届促进会,进一步提高对推进“守合同重信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当好宣传者,要扩大“守合同重信用”工作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当好培育者,实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三是当好服务者,了解跟踪企业需求,当好企业发展的“保障员”、“辅导员”和“研究员”,为企业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把促进会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大会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上海市静安区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
二零一柒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