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促进会成功举办“职场AI革命”
时事要闻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
匠心筑诚 双星闪耀丨永业集团、中城
黄浦促进会三届五次理事会议圆满召开
花漾茶语 绽放她时光—黄浦促进会庆
黄浦促进会召开三届四次会长办公会
国歌响起,心潮澎湃—参观“国歌展示
抗震救灾 爱心同行-国货三枪筹集保
组织会员企业参观“人民的城市—上海
喜讯!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
历年被国家工商总局公示为全国“守合
关于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和“守合同
温 馨 提 示
开展2014—2015年度上海市企

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

发布日期:2016-8-30 [字号: ]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
     
    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 上海合同信用网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拷贝本站所有内容 违者必究  
  上海市合同信用网电话:64753202 技术支持电话:13601900222   Email:huerming@qq.com
由上海申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技术支持和后台保障 沪B2-200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