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促进会成功举办“职场AI革命”
时事要闻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
匠心筑诚 双星闪耀丨永业集团、中城
黄浦促进会三届五次理事会议圆满召开
花漾茶语 绽放她时光—黄浦促进会庆
黄浦促进会召开三届四次会长办公会
国歌响起,心潮澎湃—参观“国歌展示
抗震救灾 爱心同行-国货三枪筹集保
组织会员企业参观“人民的城市—上海
喜讯!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
历年被国家工商总局公示为全国“守合
关于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和“守合同
温 馨 提 示
开展2014—2015年度上海市企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发布日期:2016-8-30
[字号:
大
中
小
]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到履行期时其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下列条件:1.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该合同需由双方同时履行;3.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表明同时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
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 上海合同信用网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拷贝本站所有内容 违者必究
上海市合同信用网电话:64753202 技术支持电话:13601900222 Email:huerming@qq.com
由上海申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技术支持和后台保障 沪B2-20050014